幼兒園安全防范應急預案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你知道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安全防范應急預案,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幼兒園安全防范應急預案精選篇1
一、成立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領導、保健人員、各年級組長、保安人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2、按照各自的分工進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2、幼兒入園、離園時,保安人員要在大門口巡視,幼兒入園、離園后及時關閉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
3、幼兒園大門保持上鎖關閉狀態,有外人進入時,必須查明身份,做好記錄后方可入內。
三、事件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刻通過電話報告園長;
2、保健教師等相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按照職責進行工作;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要報告主辦單位領導;
3、如是意外事故,保健教師簡單處理后速送醫院;如是外來人員造成的事故,迅速撥打110報警;
4、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閑雜人員和家長進入幼兒園,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幼兒園安全防范應急預案精選篇2
一、應急預案的要求:
1、幼兒園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電源。
2)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火;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被埋入,急打“110”,并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速向園長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a)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幼兒園教師、門衛和其它員工組織學生撤至安全地帶,并阻止學生救災。
b)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c)盡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2、幼兒園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后,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惡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癥狀,各班主任、值日、值周老師應馬上報告園長或園長辦公室。
2)迅速與幼兒園醫務室取得聯系,采取就地救護。
3)由園長或園長辦公室就事態情況迅速采取救護措施。
4)對食堂中的預留食品、蔬菜樣品由主任負責送交園保健室,由園長辦公室對這些預留樣品實行封存。
5)園長或園長辦公室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與家長聯系,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幼兒園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人已強行闖入園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園應急領導小組。
③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園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它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園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流行病疫時(如“非典”“流感”“傷寒”)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癥狀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園長或園長室,并及時與該生家長聯系,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為是傳染性流行病或疑似傳染病人時,幼兒園采取下列應急措施。(非典、傷寒詳見具體預案)
1)迅速如實報告市教育局與及市疾控中心。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老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園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幼兒帶病來園,必須在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并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后方準來園上課。
4)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該班任課教師遵照市局及市疾控中心指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據上級指示,隨時采取進一步措施。
5、校外重大集會活動應急預案。
為保證臨時重大集會活動中的人員安全,幼兒園在活動前,應制定臨時應急方案,并將具體內容填入《臨時應急計劃書》中,該計劃書在得到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的批準后方可實施。
1)外部集會活動應重點關注以下重大事故
a、突然停電引起入會人員混亂,造成多人傷亡。
b、會議場所發生火災。
c、活動期間發生孩子走失。
d、活動期間導致孩子感冒。
e、不法分子進入會議場所導致人員傷害。
2)成立臨時應急小組
每舉辦重大活動前,幼兒園都應成立臨時應急小組,指定小組組長和應急小組成員,并將應急小組成員的名單和聯絡方式告訴家長和其它入會人員。
3)應急小組就準備應急照明燈和手持式擴音喇叭,以便發生緊急情況時臨時照明和組織疏散入會人員。
4)會議舉辦前,應急小組組長就提前與會議承辦方進行協商和交流,了解活動場所的安全和應急疏散要求,進一步取得承辦方的協助和支持。
5)會議進行期間,應在活動場所關鍵疏散出口按排人員執勤,應聯絡手機應保持完好。
6)在會議進行過程中如發生孩子走失,應急小組人員應立即通知應急小組長,小組組長采取應急措施,并及向與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在此期間要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并及時取得當地公安部門的協助。
7)為預防孩子在活動期間發生感冒,園辦要提前將活動舉辦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告訴學生家長。
8)為預防不法分子進行活動場所,應急小組應安排人員對入會人員進行登記,并并確認入會員身份。
9)當事故已經發生時,具體實施方法見《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的相關規定。
6、幼兒園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如遇食堂停水,造成午餐不能供應時。
①食堂主任應馬上報告主管園長;
②全體班主任應延遲離崗,重新組織學生在教室,安排有相關活動;
③迅速與供水單位聯系,摸清情況;
④迅速組織相關食品,分發給幼兒;
⑤嚴禁幼兒私自外出就餐。
二、應急事故的處理
1)在突發性事件發生后,活動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預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幼兒園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為玩忽職守、失職或瀆職。幼兒園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報上級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行事責任。
2)突發事件發生后,全園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為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已的回避脫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行為規范》,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報上級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3)突發事故發生后,由當事(第一個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預案領導小組中主管負責人的召集下,在案發2小時內,按照《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的相關規定,認真、仔細、如實填寫《事故報告書》,以備查用。
4)全園教職員工要認真學習本應急預案,認真有效貫徹,遇事要冷靜應對,及時報告,確保師生平安。
一、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根據教育部頒布的行政規章《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特制定本措施。
(一、)按照“積極預防”的原則,采取多種形式對幼兒家長及全體師生員工宣傳《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使全園師生及家長能夠領會精神,熟悉條文,創造法治環境,切實增強積極預防的意識,提高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的能力及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園。
(二、)針對《辦法》中幼兒園所承擔的責任范圍,進一步健全、完善我園“安全管理制度”系列,建立建全預防與處理機制,以確保事故發生后,能夠依法、合情合理及時的化解矛盾,解決糾紛。做到早發現、早解決,將各種事故處理在萌芽狀態。
(三、)進一步明確主管領導安全負責制,專職人員、各部門領導、各班組長、教師等要具體承擔起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做到安全工作層層落實,常抓不懈。
(四、)完善幼兒園的安全保衛制度,做好內保工作,做到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積極做好幼兒園周邊環境的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在工作中主動聯系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督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確保幼兒的安全。
(五、)加強幼兒園園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的管理工作,在由幼兒園提供給幼兒使用的玩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六、)抓好幼兒園的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飲用水安全工作,做到誰分管誰負責,對食堂、消防等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管理力度,對進入食堂的食品原料等要從源頭上把好關,嚴防投毒事件、火災事件、飲用水中毒、食品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七、)各班級組織學生參加教學活動或園外活動時做到逐級審批制度,每次外出活動都應做好活動安全教育、保衛工作,安全注意事項,及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并批準、上報。在活動中,做到安全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等,追究其組織者的責任。
(八、)在教育教學中,教師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格遵守職業道德或其他有關規定,嚴禁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及操作規程,堅決杜絕組織或安排幼兒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及其他活動。不得組織幼兒參加具有易然易爆、有毒等具有危險性活動。加強對幼兒的關心,對學生中有特異體形或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學活動(如體育課)的學生,要盡量做到提前知道,在上課時給予必要的注意,避免造成事故。
(九、)加強門衛值班制度,嚴格控制開關園門時間:早晨7:00開門,晚上17:30關門,要求值班老師準時到位,并認真做好書面記錄。對幼兒在園內所進行的危險性質活動(如爬墻、越門等),全園教職員工都應有加以制止的義務。
(十、)實行責任追究制,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領導及管理者、教師職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全園批評、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本預案啟動時機:幼兒園發生幼兒傷害事故時,啟動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各班教師
(二)職責:
1、幼兒發生傷害事故時,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機構成員、保健員應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及時采取緊急救援措施,保護現場,救助受傷害幼兒,同時應及時告知幼兒的監護人。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幼兒發生傷害事故,情形嚴重的,應在一小時內向上級部門報告。
3、迅速收集有關事故信息,并做好相應的記錄及做好事故現場有關證據的保存工作。
4、在做好搶救、救援工作的同時,盡快恢復幼兒園的
正常教學秩序,保證幼兒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
5、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幼兒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幼兒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幼兒園、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并依托教育局及相關部門的力量,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